男人为啥不爱穿靴子
靴子里自然带着野性,天生有点践踏规矩的意思。
靴子很容易产生铁血风致的联想。随便一出月黑风高的戏剧里,都可能看到某个马帮山贼或者刺客,冷面阴森之际“刷”地从靴筒里拨出一把锋利小刀,轻则慑魂,重则取命。所以靴子如果日常穿用,那种风情里自然带着野性,天生有点践踏规矩的意思。但这种剽悍的意思,是靴子随身带的,率性而为,所以也不显得刻意。
现在喜欢日常穿靴子的都是城市里的女人,城市里的男人穿靴子的倒很少见。可能男人的性别标签里本来就多一点刚性猛烈的话语,面子上反而要收敛一些,穿靴子就有点用力过度,好像穿迷彩服去野餐似的。而女人沾上那点野性,却如适可而止的无事生非,是一点波希米亚气质的幻想与调侃。
女人无不爱丝袜,但和丝袜很能谈情的不是一双精细的高跟鞋。高跟鞋和丝袜不是无情,不是不可相配,而是太过相配,已成柴米夫妻。浓情蜜意这里那里或早或迟也是有过的,但多数时间其情也庸,平淡如水了。靴子才是丝袜的情人,陌路相遇暗觉有缘,本来两不相干的面目相对生辉,忽然就眉飞色舞地妖娆起来。所以女人也少有不爱靴子的。
身为女人,如果总是无份穿上一双好靴子,大约是件痛苦的事。有一年初秋我去广州,就让女人们被这种痛苦折磨的失态之状惊到了。初秋的广州还很热,完全是炎夏的打扮,但几乎所有的广州女人和女孩,脚上都踏着一双色彩和形状都被薄衣短衫衬托得格外浓烈沉重的靴子,蛮不讲理不怕艰苦的样子。广州一年四季都很热啊,我不知道我看见的南国盛景,是那一年广州佳丽们忍无可忍的集体发作,还是她们年年岁岁的约定俗成?
回到上海,正是秋风送爽很适合靴子欢笑登场的好时候。心满意足地蹬上多年相好的靴子,我不禁暗叹一声:热带女人,真作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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