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想念小鱼校园故事
2、倾家荡产也要救你校园故事
3、吹灭二十个火苗校园故事
4、花开无声校园故事
5、一杯水里的爱校园故事
6、安静下的夏天校园故事
7、真正理解孩子的那一刻校园故事
8、奇迹的名字叫父亲校园故事
9、教育故事:亲情、爱情、友情,何为重?校园故事
10、那年,桃花一场校园故事
11、轻轻地爱你一生校园故事
12、李美丽也有情书校园故事
13、自行车上的单恋校园故事
14、考老师校园故事
15、向左睡的那种人校园故事
16、毕业离歌校园故事
17、淡泊的人生是一种享受校园故事
18、【班主任教育故事】因为爱、所以爱校园故事
19、信纸上的旧时光校园故事
20、“状元”之于我消极多于积极校园故事
21、钝感力让我无惧当差生校园故事
22、班级共读的故事校园故事
23、青涩岁月里的那个黄昏校园故事
24、留在童年的“橡皮泥”校园故事
25、那女孩对我说校园故事
26、高中生涯校园故事
27、笨拙的父爱校园故事
28、洪哥恋爱课校园故事
29、改变自己的毅力和勇气校园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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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隐藏列表第1篇、想念小鱼
和小鱼成为同桌,是在某个冬天的上午。之前我与他虽然已经同班两年,但因为我向来不太爱搭理男生,和男生几乎没什么交集,所以对他的印象也只是总在篮球场上和别人抢篮球。当老师让他坐在我身边的时候,我很不乐意。
但不管乐意不乐意,我都得坐在他身边。每天早自修,他总是捧着本语文书哇啦哇啦地读课文,吵得人心烦,我在一旁会时不时白他两眼。他是个活泼的男孩,没过几天就和边上的同学混熟了,但和我仍不怎么说话。我和他好像在赌气,谁都不愿意先搭理对方。
小鱼很喜欢吃零食,每天都要带一大包零食到教室。下课时,他会先拿出几小袋分给几个死党,然后自己才痛痛快快吃起来。一个普通的傍晚,他将几颗巧克力放在我的课桌上。因为曾经他也让我传递过零食给他的死党,所以我问他:“给谁?”他看看我说:“给你的。”我看看巧克力,回了句:“谢谢。”见他破冰向我伸出橄榄枝,我觉得之前对他冷冰冰不应该,于是开始像朋友那样和他聊天。随后的晚自习是我学习很认真的一个晚上,因为小鱼的友爱让我相信,在学习的道路上,两个人携手前进肯定比一个人跋山涉水有意思。
小鱼的文科成绩不是很好。语文老师讲评试卷时报答案速度很快,小鱼记不下来会问我,我就向他重复一遍老师的答案。有时他还没听懂,我就只能一遍遍重复,这势必影响我听老师讲后面的内容。有几次因为关键的地方没听清楚,我心里有点怨小鱼,就不自觉地把和小鱼说话的声音提高了八度,语气也不太友善。之后又觉得自己在课堂上大声说话很不应该,偷偷看老师有没有注意我,小鱼有没有生气。通常这时候小鱼还是继续写答案,一点也不生气。我突然觉得男孩子就是宽容。每次到很后都是我先订正完试卷,小鱼拿去作参考订正自己的试卷。
英语很不受小鱼待见,英语课上,小鱼总不好好听老师讲解,眼睛老是盯着地上看,我想这或许就是他学不好英语的原因吧。有天中午,我看了一眼他做的英语作业,发现15道选择题他只做对了3道,终于忍不住问他:“上英语课你怎么老是盯着地上看,在想什么呢?”他懒懒地回我:“我听不懂老师说的。”我说:“那你更应该认真听啊,用心学慢慢才能跟上。”我这话似乎起了点作用,在接下来的早自习,他开始背英语单词、默写英语课文了。
相比语文和英语,小鱼的数理化成绩要稍好一些,所以上这些课时他还挺认真的,课后也做大量练习。偶尔,班里的高材生都做不出来的数学难题,他却能做出来,并且也乐意大大方方地教我。
平时,小鱼总把发下来的试卷订正后随手往抽屉里一塞,可奇怪的是,在老师要求大家交订正完的试卷时,他却能很快翻出那张该交的试卷。虽然我每次都会把试卷收拾好,但关键时刻还是会找不到要交的那张。当我大叫“完了完了,试卷又找不到了”时,小鱼就会放下手中的作业帮我一起找,还时不时提醒道:“看看语文书里会不会夹着?”但很后他常常会得意地来一句:“你看,虽然每次我都乱放,但总能一下子就找到。”说完还拍一下自己的试卷,一副很欠扁的样子。
小鱼喜欢打篮球,每周五下午都要和死党一起去学校篮球场打比赛。有时路过球场看见他表情凝重地盯着篮球时,我都会在心里默默地喊:“小鱼,加油!”看着他和几个男孩在篮球场上飞奔,编织着纯真的篮球梦,顿时觉得有梦想真好。我祝福小鱼做好他想做的事,早目梦想成真。
转眼一个学期过去,我和小鱼考上了不同的高中,各奔东西。
又开学了,我有了新同桌,他学习努力,成绩比小鱼优秀,但我总觉得他身上少了点什么。在闲暇时候我常会想起小鱼。其实那时候作为同桌我本该好好帮他的,却帮得不多,如今想来觉得很惭愧。小鱼,我很想念你,也很想对你说声“对不起”。第2篇、倾家荡产也要救你
正在给病人取血样时,科室的电话响了起来。我的手一抖,血浆洒了。来不及给愠怒的病人道歉,同事已经侧身叫我了:“刘樱,找你的!”
是放射科的同事。“小刘,片子出来了,他是你什么人?”我说:“是我哥。”他跟着问:“亲哥?”我已经预感到了什么,想了想,“嗯”了一声,电话那端一下子就沉默了。而我的心,就在这样的沉默中一点点坠了下去。
等不及了,我“咔嚓”挂掉电话就往放射科跑。取了片子跑到呼吸内科,顾不得医生正在给病人看病,我推开门,急得几乎把胶片戳到了医生的眼皮上说:“我是检验科的刘樱,麻烦您快帮我看看!”
只是过了十来分钟,我的世界就天翻地覆了。我一口气冲下楼,在医院的一棵槐树下站了很久很久。然后我拿出手机,拨了他的号码。“嘟”了很长时间他才接听,我问他在哪里,他说:“我给你把笔记本电脑买啦,正在回家的路上。超薄的,保准你喜欢。”
我咬住嘴唇,一个字都说不出来了。他清了清嗓子,大声说:“哥现在开着车呢,有啥事咱回家了再说啊,好不好?”我昂头逼回眼泪,说:“好。”他笑了:“这才是乖妹妹。下班早点回家,今天是你生日,咱们要开开心心地过啊。”
我闭上眼睛,靠着树缓缓地滑了下来,泪水慢慢爬了满脸。我没有告诉他,他患上的是肺癌,医生说已经到中晚期了,治疗的几率只有30%……
他不是我的亲哥。妈妈婚后一直不育,是爸爸在一次赶集时捡回了尚在襁褓中的他。
尽管有了他,妈妈还是坚持不懈地寻医问诊。他四岁的时候,我来到了这个世界,从此他在家里的地位一落千丈。
五岁的他就开始做家务。他那么小,洗碗碰掉瓷,扫地扫不干净,倒尿盆把尿撒在鞋上……每一件事都会让爸爸妈妈大动肝火。我从不知道一个人的耳朵可以被拉得那么长,像捏橡皮泥一样。天长日久,他的耳垂比常人的大和长,谁见了都说,这孩子生得多福气。
他生病了是从来没有药吃的,发烧几天几夜也得靠自己退下来;割猪草时划破了手,随手抓把干灰往伤口一摁,血就止住了;馊了的饭菜给他吞下,他拉两次肚子就又活蹦乱跳了。有一次他咳嗽很长时间都没好,嗓子疼得实在受不了了,他想起我咳嗽时妈妈喂我喝过一种药,那药装在一个褐色的小瓶子里。趁爸爸妈妈下地干活去了,他到处找啊找,终于找到了那个瓶子。只喝了两口他就倒在了地上,捂着肚子打滚。因为瓶子差不多,他把打棉花用的农药“助壮素”当止咳糖浆喝了。爸爸妈妈不但没有送他上医院,还将他一顿臭骂,骂他偷东西。还是邻居的奶奶舀了盆肥皂水给他猛灌,他喝了吐,吐了喝,吐得奄奄一息,很后竟奇迹般地挺了过来。
在爸爸妈妈面前,他是不敢大声说话的,更不敢和我逗闹。但只要爸爸妈妈一不在家,他就很快乐地追着我嚷:“妹,叫我哥,叫我哥。”
一直到他九岁,爸爸妈妈才迫于闲言碎语让他和我一起上了学。村里的小学,一年其实根本花不了几个钱。
我始终没有叫过他哥,总是跟着爸爸妈妈一起直呼他的名字。小学毕业的前一天,我们在一张桌子上写作业,他突然转过头神秘兮兮地问我:“有个字我不知道怎么念,你能告诉我不?”
他刷刷写下了一个大大的“歌”字。我嘴一撇,不屑地说:“你真笨,歌呗。”他说:“啥?你再说一遍?”“歌!”我又大声重复了一下。他还是问:“啥?念啥?”我恼了,连声大喊:“歌!歌!歌!这下听清楚没有?”他眼睛亮亮地看着我,说:“听清楚啦,嘻嘻,你这不是叫我哥了吗!”我不依了,“你狡猾,此歌非彼哥,一个有欠一个没欠呢!”他耍赖,“管他什么欠不欠,欠不欠你不都是叫哥吗?”
他乐得手舞足蹈,胳膊和腿都在空中划摆。那是我记事以来*一次见到他那么开心。我突然发现,他已经15岁了,手臂和腿怎么还那么细呢?他怎么那么瘦呢?他的手上,怎么有那么多新旧交替的伤痕呢?我年少纯真的心,像被蚂蚁咬了一口,轻轻地疼痛了一下。
就从那一刻起,我决定叫他哥了。虽然爸爸妈妈多年来的言传身教已让我和他们一样,始终把他当作外人,无法亲近。
我去镇上住读初中的时候,他辍了学。爸爸妈妈说,能供他读到小学毕业,就算是对得起他了,他该给咱们家挣钱了。
仗着个子高,他向人谎报18岁,到我学校附近的一个小砖瓦厂上班。砖瓦厂灰尘漫天,呛得鼻子喉咙全是灰,一天活干下来总要先清清嗓子才能发出声音。爸爸妈妈对他说:“我们挣的钱是要给樱樱存着将来上大学的,你挣的钱就负责樱樱的生活费。”他听了,连连点头:“应该的,应该的。”除掉生活费,他把每月的工资都如数上交,可爸爸妈妈还在挖空心思从他身上抠。他们甚至承认我是他的妹妹了,常常对他说:“你妹妹的鞋又小了呢,你妹妹又要买学习资料了呢。”“你妹妹”这三个字,成了爸爸妈妈找他要钱的杀手锏,屡试不爽。于是他只能从牙缝里一省再省,到很后把早餐都省掉了。
这样的日子,从我初中起,便日复一日流转到我高中毕业。六年的时间,他长成一个大小伙子了,只是仍然面黄肌瘦。长年累月的灰尘侵袭,他的支气管越来越不好,经常咳嗽,像个老头。他去学校找我,同学们都开玩笑:“你哥是从饥荒年代穿越时空而来的吧?”我过意不去了,对爸爸妈妈说:“你们对他也太狠心了,他是人,不是赚钱的机器啊!”
他得知这句话,竟然感动得一塌糊涂。他说:“妹,你千万别怪爸妈,要不是爸妈捡回我,我这条命早没了,那我哪来的家,又哪来这么好的妹妹呢!”
我到外地上大学,他向爸爸妈妈请求随我一起去打工,也好照顾我。大城市里消费水平高,像他这样没有学历又没有一技之长的人,仍然只能做很下层的体力劳动,收入十分微薄,供我读大学,比在小城要吃力得多。
爸爸妈妈却根本不给他留退路。他们说:“我们摸田打土块能填饱自己肚子就不错了,你妹妹开学就花光了我们所有的积蓄,你要负担不起她,那她只有卷铺盖回家种田。还有,你妹妹一没背景、二没后台,你还得想办法给她存点钱,她将来找工作时好打通关系,进好点的单位。”
他愁得吃不下饭,每天四处找工作。自身条件那么差还要求高工资,他遭了不少的白眼甚至辱骂。一个多月后的一天,他兴冲冲地告诉我,功夫不负有心人,他终于找到一份好活儿了。问他什么活,他笑着说:“保密,反正你哥没偷没抢,挣的钱你放心用就是了。”
他每半月就会给我送一次钱,但他从来不让我去看他。他说他干活的地方都是些粗鲁爷们儿,会吓到我的。这样一说,我也就不再过问了。他确实挺有本事的,给我的生活费越来越宽裕,我甚至有了余钱买漂亮的衣服和口红。
一晃就到了大三。有一天我的钱包被小偷偷了,一时身无分文。回想起他无意中说过他租住的地方,便一路打听着找了过去。他不在,和他同住的工友说,我带你去找他。
我怎么也没有想到,他的工友把我带到了殡仪馆的烟囱下。刚一走近就有一阵刺骨的寒气袭来,让我浑身直打冷战。工友手一指:“呶,他在上头忙活呢。”
那个烟囱足有150米高,直冲云霄,他穿着红色的工作服,像一只血色的鸽子在空中飞舞。看我极度惊讶的样子,工友说:“你不知道你哥是干这个?这叫烟囱清洗工,也就是给火化炉除尘。这活又脏又累又危险,很少有人愿意做,所以工资高。”工友上上下下打量了我一番,接着说:“干这行要忍受让人恶心的尸臭味儿,还多少会呛进一些骨灰残粉,肺部容易受污染。我们隔三岔五都去医院打点滴消炎,你哥却从来都舍不得,总说他妹妹差钱用。不是我说你,你看你身上这一套衣服,少说也可以给你哥打几天消炎针了吧?”
六月正午的天气,我的脸和地面一样炙热,热得快要把我烤化。我仰脸望着他,泪水不断地流出来。仿佛过了一个世纪,他终于疲惫不堪地下来了,一张脸黝黑发亮。看到我,他大吃一惊,责怪他的工友不该带我来。我哭着一把抱住了他:“哥,我欠你的太多了,我们家欠你的太多了……”
他显然不习惯我的拥抱,红了脸,笨嘴笨舌地劝我。他越劝,我越是哭得止不住。他急了,语无伦次地说:“你还记得那年那个字吗?别忘了你是叫我哥啊,既然是哥哥妹妹,又哪有什么欠不欠的?”
我以辍学为由,威胁爸爸妈妈不许再要他的钱,他到了婚嫁年龄,该有份体面的工作,为自己的将来打算了。在我的逼迫下,他回到家乡学了汽驾,然后和别人合买了一辆二手出租车。
他为花掉给我存的钱买车而愧疚,没日没夜地出车,想快点挣回来。我拿他没办法,只是盼着快快毕业,等我工作了他就省心了,我们就都可以过上幸福轻松的日子了。
毕业后,我被分到了市里很好的医院。他的气色却越来越不好,咳嗽越来越严重,动不动就感冒发烧。凭着医务人员的直觉,我有种不敢往坏处深想的担心。可他死活不肯和我去医院做检查,一直和我拧到我生日这天……
路过的人纷纷向我投来了诧异的目光。一个穿着白大褂的人,却像个疯子一样坐在树下旁若无人地大哭。我怎么能够自制呢?他这一生,从小到大每一天都在苦难中挣扎,都在为我和这个家透支他的生命啊。在他心里,他觉得他是我哥,他就欠我的,为我付出都是应该的。我突然明白,他其实对自己的病早有知晓,不然不会拖到我生日这一天才来检查,并且用尽手中所有积蓄给我买笔记本电脑,嘱咐我这一天一定要开开心心地过。
泪水流尽后是冷静。我站了起来,我要快快回家告诉他:“哥,我要治好你的病,哪怕倾家荡产。不为别的,就为你是我哥。”
第3篇、吹灭二十个火苗
公判会结束时,已是中午时分。一共五名死刑犯,经过很高人民法院核准,即将押赴刑场执行枪决。赴刑场前,在体育馆的一间仓库里,给每一个死刑犯四个大肉包子和一瓶矿泉水,犯人被绑着,由押送警察喂他们吃。 我押的是一个抢劫犯,二十岁还不到,没考上大学,就跟社会上一拨儿人渣混到一块,打野架,喝酒,蹦的,吸粉,泡妞。气得他母亲一病不起,他的父亲要和他脱离父子关系。然后,他玩了个更刺激的,和小兄弟抢了一个大款,把大款及其情人给灭了。 除了剃光了的头,面前的人看不出是一个做了惊天大案的罪犯,脸白白净净的,像个书生。 但是,罪犯毕竟是罪犯,不得不防。我喂他包子时,心里就有些打鼓,“吃包子就吃包子,可别乱咬啊!不然———”他停止了咀嚼,片刻,一滴泪滴落在包子上。“叔叔,我长这么大,只有两个人喂过我饭,一个是我妈,再一个就是你了……我要是起坏心眼,还算个人吗?”我心里一咯噔,这就是“人之将死,其言也善”吗?我倒有些不自然了,“快吃吧,不够还有呢!吃饱了,好上路!” 他叹了一口气,仰着脸,闭着眼,像是自言自语,“再过两天,我就二十岁了……” 我突然冒出了个念头,掏出打火机,打着了,“许个愿吧!” 他感激地望望我,又望着打火机的火苗,闭上眼睛默默他动着嘴唇,然后,睁开眼,吹灭了火苗;我又把打火机点燃,他又吹灭;又点燃,又吹灭。这样,连续二十次。吹完了很后一个火苗,他的眼里闪着泪花,片刻幸福的样子。他恳求我咬一口包子,我不肯。他便哀怜地望着我,“我知道我不配,不过,我已经心满意足了。”我没说什么,拿起包子咬了一口,然后送到他的嘴边:“生日快乐!” 他“扑通”一下跪在地上,“叔叔,我不想死,不想死啊!”我急忙和另外一个警察把他架起来,他又跪下,架了几次,才把他架住。我让他把包子吃完,他摇摇头说吃饱了,说着垂下头,肩膀开始抽动起来。在灯光的照耀下,光头闪着青光,像是没成熟的橄榄。 我拍了拍他的肩膀,说:“走好!”第4篇、花开无声
黄明亮是清河一中初三一班的班主任,这天早自习,他没像往常一样坐在教室里,监督学生早读,而是急匆匆地赶往校长办公室。
“校长,初三六个班给灾区的捐款不见了!” 黄明亮慌张地说。
“什么?”黄明亮的话音刚落,校长的手就一哆嗦,好半天才问,“什么时候的事?”“估计是昨天晚上。”黄明亮惶恐地说,“班长刚告诉我,他说昨天晚自习把钱点清后,晚上没带进寝室,就放在课桌的抽屉里,刚才去教室发现不见了。”
前段时间省里有地方受灾严重,学校发动全校师生捐款,初三六个班的捐款由一班负责清点。捐款的时候,市电视台来摄了像,还采访了校长,临走时说今天晚上播出,并让他们今天把捐款的数目报上去,节目上用。采访还没播出,钱先丢了一部分。校长本想借此给清河一中扬名,这下倒好,传出去还不出丑。校长一时急得团团转,见黄明亮愣在那里,便没好气地说:“还愣着干啥,赶快报警啊,今天找不到钱,清河一中的名声就臭了!”
“校长,我觉得先不要报警,找一找再说。”校长治校严厉,黄明亮平时就有些怵,现在钱在他班上丢了,他心里更发虚,但在是否马上报警这个问题上,他坚持自己的意见,“报警肯定能找到钱,但拿钱的人也彻底毁了。”
“你意思是说我要毁他呢?”校长听出了黄明亮的弦外之音,反问道,“要知道初三六个班的捐款有五六千元钱,这可不是小数目,早够判刑了!”
“初三的学生大都十五六岁,正值青春叛逆期,没准拿钱的学生是头脑发热,一时糊涂。”面对校长的质问,黄明亮的汗下来了,嗫嚅着说,“学生做错了事,我们应该给他一个改错的机会。”
校长被黄明亮的话触动了,沉吟了片刻,说:“那这样吧,先不报警,你去查一下。但你要做好两手准备,万一电视台来电话之前没查出个眉目,你要先把钱垫出来,与其他年级的捐款一起上交,毕竟这是丢脸的事,我也不想闹得满城风雨。”
从校长办公室出来,黄明亮回到教室,望着早读的学生,犯愁了。像很多老师一样,对班里的学生,黄明亮有喜欢的,也有不喜欢的,但并不能以此来怀疑是谁拿了钱。初三的学生,正值心理敏感期,怀疑错了,不仅让他们反感,还会影响他们的学习,两个月后就要中考,在这个节骨眼上,没有十成的把握,谁都不能轻易怀疑。
清河一中去年新盖了教学楼和部分公寓,初三一班女生住的是公寓,里面有卫生间,而且离教学楼远,女生不大可能半夜去教室拿钱。相反,班里30多个男生住的还是老房子,分四个宿舍,就在他们那栋教学楼后面,宿舍西边是公共厕所,估计是有学生半夜起来上厕所,见左右无人又停电,一时冲动进教室拿了钱。黄明亮找来四个寝室的寝室长,对他们说了丢钱的事,向他们询问昨天夜里都有谁起来过。四个寝室长先是面面相觑,后都摇头说不知道。也难怪,这么大的孩子,学习了一天,晚上头一沾枕头基本上都是一觉到天亮,不会留意谁起来过。黄明亮没有把男生一个个叫出来询问,拿钱的学生显然知道同寝室的同学不知道他半夜起来过,即便问到他,他也会否认。黄明亮的做法是,他让四个寝室长回教室带话,昨天半夜起来过的同学到他这里来,他想给拿钱的学生一点压力。
但出乎黄明亮意料的是,到上午第二节课,班里没有一个男生来找他,而且这件事不仅全班皆知,到课间操的时候,几乎全校师生都在议论此事。随着议论,还出现不同的丢钱和拿钱的版本,每个版本都说得有鼻子有眼,甚至还发生了被怀疑人为证明清白与怀疑人打架的事。事情到了这一步,黄明亮忽然意识到,他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拿钱的学生一开始抱着侥幸的心理,现在事情闹得满校风雨,将会意识到事情很严重,更不敢站出来了。草打了,蛇也惊了,可却藏得更深了。
上午第三节课的时候,还没有一个学生来找黄明亮,他焦躁不安地在办公室里走来走去,不断地问自己:难道除了报警,就没有更好的办法让拿钱的学生体面地交出钱?在一次转身的时候,他碰掉了书桌上的一本书,那是一本古籍《说苑》,前几天他刚从市图书馆借的。书掉在地上翻开了,黄明亮捡起来一看,翻开的那页讲了一个故事,是关于楚庄王的,这个故事后来成了典故,叫绝缨。看完这个故事,黄明亮兴奋得一下跳了起来:“真是绝妙的主意,天助我也!”
上午第四节是黄明亮的课,他拿着课本,夹着个包裹走进教室,起立坐下后,他扫视了一眼班里的学生,冷冷地说:“估计同学们都已经知道了我们班发生了什么事,不错,初三年级给灾区的捐款在我们教室里不见了,别的班级的学生不知道捐款昨晚留在教室,拿钱的就是在座的其中一位。”
讲到这里,黄明亮停顿了一下,突然提高声音又说:“你们知道这是什么行为吗?我刚才用了个‘拿’字,这是好听的,说难听点就是‘偷’!初三六个班的捐款有六千多元,这么大的数目,用校长的话说,早够判刑了!而且,这钱还不是一般的钱,是全校初三学生给灾区群众献的爱心,偷这钱,更可耻!”
见全班学生都低下了头,黄明亮缓和了一下语气,接着说:“学校是教书育人的地方,老师的首要任务是教学生怎样做人,其次才是传授知识。班里有学生犯错,触犯了法律,作为班主任,我很痛心,更难辞其咎,所以我决定先不报警,给拿钱的学生一个改正错误的机会,同时也是给我一个机会,以弥补我对你们教育的缺失。”
说完,黄明亮打开那个包裹,里面是一沓黑色塑料袋。把塑料袋分发给班里每个学生后,望着他们费解的神情,黄明亮笑了一下说:“谁都会犯错误,我也犯过。虽然拿捐款的学生这个错犯得有点大,但只要把钱交出来,还是好学生。知错就改,善莫大焉!我知道拿钱的学生现在很怕被别人知道他拿了钱,以后没脸做人,所以我想了个法子,给你们每人一个塑料袋,拿钱的学生把钱放进去,没拿钱的学生往袋子里装报纸,下午上课前我拿个纸箱过来,你们再把塑料袋放进去,这样就不会有人知道是谁拿了钱了。这是很后的机会,希望拿钱的同学把握住。”
下午*一节课前,黄明亮抱着个大纸箱来到教室,班里的学生一个一个把塑料袋放进去。放完后,黄明亮把纸箱里的塑料袋翻动搅和了一下,看不出是谁先放谁后放了,这才一个一个又打开。班里的学生都屏住呼吸,瞪大了眼睛,看拿钱的同学是否把钱交出来。一个塑料袋打开了,里面装的是报纸,又一个塑料袋打开了,装的还是报纸,渐渐地,纸箱里只剩下几个塑料袋了,钱还没有出现。班里的气氛顿时空前紧张起来,空气仿佛凝固了,同学们都站了起来,随着倒数第二个塑料袋被打开,露出里面装的钱,他们先是惊呼,继而纷纷鼓起掌来。
黄明亮也很激动,长出了一口气,眼含泪花说:“我不知道拿钱的是哪个学生,也不想知道,但我还是谢谢他,也替他高兴,他完成了自我救赎!很后我想说的是,希望班里的其他同学都引以为戒,这样的事家人会给你机会,学校也会给你机会,一旦踏入社会,社会是不会给你机会的,到那时,一切都晚了!”
班里又响起热烈的掌声。第5篇、一杯水里的爱
那年,女孩十六岁,读高一。男孩和她一个班,开学的*一天,男孩的目光就被女孩的美丽深深地吸引住了,再也没能移开。
男孩的学习成绩很好,在班级里担任班长一职。他总是以“关心同学”的名义来接近女孩,不厌其烦地询问她的学习及生活情况,定期送给她一些学习辅导资料,还时常把一包话梅或一块巧克力悄悄地塞进她的书桌里,有时干脆递上一张便条,含蓄地表达他那份单纯的情感。
女孩是聪明的,她清楚男孩的心意,却装作不懂。每次不经意间迎上男孩迷恋炽热的目光,她都会尽量还以一个自然的微笑,来掩饰内心深处掀起的阵阵波澜,然后把头深深地扎进书堆里。女孩心里清楚地知道,此时,学业对于她是很重要的。
三年后,男孩和女孩同时迎来了人生中*一个重要的转折一一高考。结果,男孩以高出重点分数线二十多分的优异成绩走进了一所普通大学。所有人都不理解男孩的选择,只有女孩心里明白,因为她只考上了那所普通大学。
学习氛围相对轻松,浪漫色彩较为浓重是大学里的基调。爱情更是依赖这块沃土肆意滋长,形成一道道绚丽的风景。在这种环境的感染下,男孩终于鼓足了勇气,明目张胆地展开了对女孩的爱情攻势。可谁也没有想到,这一追求又是三年。
三年里,每个周末,男孩都会约她一起吃饭,看电影。每当专卖店里推出新款女装,男孩都会认真地挑上一两件,送到她的宿舍。赶上女孩的生日或重要的节日,男孩更会精心准备一份大礼,连同一束火红的玫瑰,来博得女孩的芳心。就这样。男孩渐渐成为了校园里鼎鼎有名的痴情王子。
但女孩却始终微笑地拒绝着男孩。抛开男孩出众的外表及优越的家庭条件不谈,单是时间,从高一到大三,对同一个爱情持之以恒地表白了六年,没有世俗功利,有着纯真浪漫,没有虚情假意,有着真诚坦然,不是一时冲动,而是经受了时间磨砺的追求。这是怎样一份美好与执著啊!
没有人知道女孩还想要什么,或许连女孩自己也不清楚到底是哪根脑筋出了问题。
有一天,女孩病了,住进了医院。男孩拎着一大篮子新鲜水果前来探望,这让女孩十分感动。女孩心里清楚男孩对她的确够好了,在男孩面前,她俨然就是一个高高在上的公主,而男孩则是围绕在她身边的小矮人,随时准备满足公主的各种心愿。而公主似乎是在期待着一个甜蜜的吻,可以“唤醒”她的吻!
“我有点口渴,帮我倒杯水,好吗?”女孩说。病床脚下放着一个暖瓶,里面是护士刚刚打来的开水。男孩拿过来一个杯子,慢慢地倒满了热气腾腾的水。当时正值盛夏,晾凉一杯开水恐怕需要一段时间。男孩怕女孩着急,就又找来一只空杯子,用两个杯子来回地折水。动作舒缓优雅,显得耐心十足。就这样,足足折了十几个来回,然后用嘴唇在水的表面认真地吹了一阵,很后又轻轻地抿了一小口,这才露出放心的笑容,因为此时的水温刚好合适。
就在那一刻。女孩的心被猛烈地震动了,柔软得像快要融化的巧克力,再也没有了支撑的力量。她坚信,如此细心的男人值得托付一生。
在现实生活中,带给心灵深处巨大震撼的往往就是那些不足挂齿的细微之处,但是却需要一颗智慧的心去感受。就像一部经典的爱情电影,曲折离奇的情节和激情热烈的场面固然不可缺少,但真正打动观众的只是一个楚楚动人的眼神或一句款款深情的对白。
第6篇、安静下的夏天
两只手握在了一起,骨节碰着骨节,血管挨着血管,感受彼此的温度。带着某种仪式般的虔诚,我和我伤害的人,握手。
15岁的夏天,因为顾一晨的到来而格外炎热和漫长。
这个穿着蓝色工装裤和白色长袖衬衣的男生,像一颗被风无心吹来的草籽,默默“落”在了教室门前。男生悄悄使个眼色,女生把眉头微皱,我明白大家的意思:他太土了。但是,我还是对他说了话:“欢迎你,新同学。”
心中不是没有轻视,只因我是班长,一个老师青睐、同学拥护的班长。我懂得怎样维护自己的声望。比如,在大家无视陌生的顾一晨时,我送上适时的关心。
顾一晨瘦削的脸上现出笑容,明朗得好像初升的太阳。
他坐教室很后面右边的角落,他在夏天火轮一般的大太阳下仍穿着长袖衬衣,他的头发好像菠萝的叶子让人发笑。他不用自动笔,只用粗粗的铅笔……总之,他是一个奇怪的人。
顾一晨成为大家课间议论的对象,少年总是对沉默的人有强烈的好奇心。虽然心中很想知道顾一晨的经历,但我不参与同学的讨论,那会有损我班长的“*”。我只是到自习课坐在讲台上的时候,多注意他几下。
顾一晨不怎么喜欢看书,大家都做作业的时候,他歪着头发呆。我下去提醒他,他竟说做完了。
我不信。我想他是那种不学习、得过且过的家伙吧。我对他有了一丝轻蔑。
那天物理竞赛报名,顾一晨竟然也参加。他递上一张皱巴巴的五元纸币,说:“我的报名费。”我有些讥讽地回一句:“量力而行啊,何况还是交钱的。”
竞赛结果出来的那天,所有的人都大跌眼镜,顾一晨得了*一名。
物理老师跑到我们班,喜滋滋地问谁是顾一晨。我把手一指:“那个穿白色衬衣的瘦瘦的男生。”我看着物理老师把他叫出去,给他好几本物理资料,心中暗暗不爽。
以前,什么奖励不是我严戈的?老师对我像是对待国宝熊猫。更何况,我还是班长,所有的荣誉都有我的份。
而这个叫顾一晨的沉默瘦弱的男生,瞬间夺走了老师的关注。我心中有一种叫做嫉妒的荆棘潜滋暗长,蠢蠢欲动,等待一个时机,划破少年纯真的心。只是,当时我还没意识到。
很快机会就来了,我得知顾一晨要代表我校参加市里的物理竞赛。比赛是在周三下午,上午的时候,物理老师来交代他:“这次比赛选择题是机器改卷,就是那种用铅笔填涂答题卡的,你懂吗?”顾一晨点点头。
中午我很早来到教室,走到顾一晨的位置上:“喂,下午加油啊。”我拍拍他的肩膀,带着男生特有的力气,那是一种亲切和友好,只在哥们儿之间发生的亲切。
他回报我以笑容,一贯的明朗的笑容。
我们又聊了一些闲话。然后我把他送出了教室,一直送上校车,看着车开出校园。
接下来的两个小时我在忐忑不安中度过,墙上的钟滴滴答答地走着,每一步都敲在我心上。班主任喊我收作业,我愣了半天才反应过来,被大家笑了好一会儿。
我在等待某个事情的发生,我已经嗅到了它的味道,带着酸涩和苦。
顾一晨回来了,一同进教室的还有物理老师。年轻的物理老师脸涨得通红:“交代你多少次,记得带铅笔,记得带铅笔,你怎么还是忘了?”他尖锐的声音掩盖了顾一晨的低语。没人听得清楚顾一晨说了什么。只有我知道,这是为什么。我藏起了顾一晨的铅笔,很好的一支铅笔,那支粗糙的铅笔。
顾一晨在老师的责难中走到教室后面,坐下,把头钻进书屉里,翻找那支不存在的铅笔。他的背很弯,好像秋日收割过后的麦田残存的很后一株麦子,孤单,寂寥。
终于,他放弃了寻找。他呆在位子上,两手紧握,上面的血管突起。看得出,他很难过。
我在不安中度过那漫长的一天,但没有人怀疑我。放学的时候,我很快地收拾了书包要走。啪——一个东西从书屉里掉出来了。
是铅笔,就是我藏起的那支,我本来打算放学路上扔掉的。
同桌好奇地凑上来:“咦,你怎么也用铅笔。你不是一直用自动铅笔吗? ”
我支支吾吾:“原来的坏了。坏了。”
“不会是顾一晨的吧,他今儿不是丢了一支吗?”同桌不依不饶。
顾一晨正好走过来,在我面前停住。他拿起笔,看了好一会儿,说:“不是的,别误会严戈了。”
天知道听到这句话我是多么高兴,蹦到嗓子眼的心又回归原处。也许,顾一晨真是被我迷惑了吧,我暗自庆幸。很关键的是,我保护了自己的声誉,作为一班之长的声誉。
第二天上学,我故意跑去和顾一晨打招呼,他只是定定地看着我,不说话,脸上也没有了以前的笑容。两周后,物理成绩出来,他还是获奖了,物理老师来祝贺,他也只是淡淡说句谢谢。他更加沉默了,急剧地消瘦,好像有什么东西在蚕食他的内心。再后来,他转学了。
转学的前天晚上,他喊我出来,在城西的一个大学。
六月的校园,凤凰花开得正好,火红热烈,团团紧簇。他伸出手:“谢谢你一直帮助我。”我一愣,在他漆黑清凉的眸子中,映出两个小小的我。*一次从别人眼眸中看自己,渺小却自以为是的自己。
“那种铅笔,你这里好像是没卖的,只在我们小镇上有。”顾一晨接着说,“我不怪你,只是那笔是我妈妈给的,她要我好好学习。”
“那***妈呢?”我脱口而出。
“在外打工。不知道在哪里。”顾一晨说。
明明是轻描淡写,我为何觉得雷霆万钧?
我不知说什么,只是伸出了手。
两只手握在了一起,骨节碰着骨节,血管挨着血管,感受彼此的温度。带着某种仪式般的虔诚,我和我伤害的人,握手。
我们在开花的校园游荡,听晚风把树叶唤醒,说着各自的梦想和骄傲。我*一次发现,顾一晨沉默下面的热情,瘦削后面的强大。也许有些晚,但是还不算很糟。至少,我们拥有一次倾心的长谈,让炎热的夏季瞬间清凉安静。
而我那颗骄纵自私的心,也在这个凤凰花开的季节,渐渐成熟。
第7篇、真正理解孩子的那一刻
一个家长,蹲在办公楼背风的角落里,一边抽烟,一边重重地咳嗽。他的旁边,站着我的学生李太福。见我过来,李太福的父亲赶紧站起来,尴尬地说:“这孩子,说他多少次了,总是不听话,让你费心了。昨晚,他又跑回来了。我揍了他一顿。这孩子,太不像话了!太不像话了!”
我吃了一惊:“你为什么要打他?”这一刻,我倒觉得,他打的,是我的孩子。“每次回来,他都说要调整调整,你说说,一个学习,有什么好调整的,安心学习就是了,调整个什么劲?我看他回来,就是想偷个懒。下次他要再敢回来,我打断他的腿。”李太福的父亲越说越生气,浑身战栗着,手里的烟也跟着一起哆嗦。
我赶紧把这位父亲拉到一边。我说:“你知道你的孩子是怎么过的吗?太福为了上课集中精力,曾经用针扎过手;由于学习压力大,曾经半宿半宿地睡不着觉,第二天,头昏脑涨,还要坚持学习;为了节衣缩食,他只吃馒头就咸菜,从来只打半份很便宜的菜;成绩考不好的时候,他曾经自卑到要放弃,甚至,都有轻生的念头……他经历的这些苦,他遭受的这些痛,作为家长,你都知道吗?”
那一天,我变得非常激动。我说:“现在孩子们的学习,已经不像以前只是身体劳累那么简单了。考试,竞争,一次次的挫伤,一回回的打击,失败的压力,压着他们;自卑的阴影,缠绕着他们。他们还是一个个孩子啊,却要经历超越年龄之痛,超越心理之苦,然而,除了他们自己,有谁能懂,有谁理解?”
或许因为我的激动,太福的父亲半天没说话,只是不停地抽烟。说实在的,我不应该对一个家长这么激动地说话。然而,我憋不住自己,我只是想表达,现在的父母,太不理解自己的孩子了。
末了,太福的父亲站起来,说:“老师,那我回去,不过,我要领着孩子一块儿回去,明天,我再把他送回来。”我也不知道家长的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
第二天,李太福到校之后,高高兴兴地找到我,说:“老师,你知道吗?爸爸竟然和我说,孩子,爸爸让你受委屈了。就因为这一句话,我哭了整整一个下午。多少年了,只有昨天,我才感觉到真正回到了家,感觉到了家的温暖。”
说到这儿,太福的眼圈儿红红的,但,满脸洋溢的,全是幸福。
我不知道天底下还有多少像李太福一样的家长,但我知道,只有真正理解孩子的那一刻,天底下,所有疲倦的心灵才会找到家,才会得到温暖的依靠。
选自《做人与处世》 周西海/荐
第8篇、奇迹的名字叫父亲
奇迹的名字叫父亲 文/叶倾城 淡定坚韧的目光里,是血浓于水的缠柔。 1948年,一艘横渡大西洋的船上,有一位父亲带着他的小女儿,去和在美国的妻子会合。海上风平浪静,晨昏瑰丽的云霓交替出现。一天早上,男人正在舱里削苹果,船却突然剧烈地摇晃,刀子滑落在他衣服上。男人跌坐在地上,全身都在颤抖,嘴唇瞬间苍白。 六岁的女儿被父亲瞬间的变化吓坏了,尖叫着扑过来想要扶他,他却微笑着推开女儿的手:“没事,只是摔了一跤。”然后轻轻地拾起刀子,很慢很慢地爬起来,不引人注意地,用大拇指揩去了刀锋上的血迹。 以后三天,男人照常每晚为女儿唱摇篮曲,清晨替她系好美丽的蝴蝶结,带她去看大海的蔚蓝。仿佛一切如常,而小女儿尚不能注意到父亲每一分钟都比上一分钟更衰弱苍白,他看向海平线的眼光又是那样的忧伤。 抵达的前夜,男人来到女儿身边,对女儿说: “明天见到妈妈的时候,请告诉妈妈,我爱她。” 女儿不解地问:“可是你明天就要见到她了,你为什么不自己告诉她呢?” 他笑了,俯身,在女儿额上深深刻下一个吻。 船到纽约港了,女儿一眼便在熙熙攘攘的人群里认出母亲,她大喊一声: “妈妈……”周围忽然一片惊呼,她一回头,她的父亲已经仰面倒下,胸口血如井喷,霎时间染红了整片天空…… 尸解的结果让所有人惊呆了:那把刀无比精确地洞穿了他的心脏,他却多活了三天,而且不被任何人知觉。惟一可能的解释是因为创口太小,使得被切断的心肌依原样贴在一起,维持了三天的供血。 这是医学史上不可多得的奇迹。医学会议上,有人说要称它大西洋奇迹,有人建议以死者的名字命名,还有人说要叫它神迹…… “够了。”那是一位坐在首席的老医生,须发俱白,皱纹里满是人生的智慧。此刻他一声大喝,然后一字一铮地说:“这个奇迹的名字,叫做父亲。” 几年前,武汉发生了一起火车与汽车相撞的事故。 一辆早班的公共汽车搁浅在一个无人看守的道口,驾驶员下车找水去了。是农历正月,天寒地冻,十几名乘客都舒舒服服地呆在还算暖和的车厢里,谁也没有想到大祸将临。 没人留意到火车是几时来的,从远远的岔道。只能说,是呵气成霜的车玻璃模糊了众人的视线,而马达的轰鸣和紧闭的门窗又隔绝了汽笛的鸣响。当发觉的时候,顷刻间,一切已经停止了。 ――一切都停止了,却突然间爆发出孩子的哭声。 那是一个大概两三岁的小孩子,就躺在路基旁边一点点远的地方,小小整洁的红棉袄,一手揉着惺忪的眼睛,还不知发生了什么事,只一味哭叫: “爸爸,爸爸……” 有旁观者说,在很后的刹那,有一双手伸出窗外,把孩子抛了出来…… 他的父亲,后来找到了。他的座位正对着火车那一面,几乎是*一个被撞上的人,他身体上所有的骨头都被撞断了,他的头颅被挤扁了,他满是血污与脑浆的衣服看不出颜色与质地……是怎么认出他的呢? 因为他的双手,仍对着窗外,做着抛丢的姿势。 好几年前的事了,早没人记得他的名字,只是,在经过这个道口的时候,还会指指点点: “曾经,有一个父亲……” 还有,那个孩子现在长大了吗? 很久很久以前,中原一户农家有个顽劣的子弟。读书不成,反把老师的胡子一根根都拔下来。种田也不成,一时兴起,把家里的麦田都砍得七零八落。每天只跟着狐朋狗友打架惹事,偷鸡摸狗。 他的父亲,一位忠厚的庄稼人,忍不住呵斥了他几句,儿子不服,反而破口大骂。父亲不得已,拎起菜刀吓唬他,没想到儿子冲过来抢过刀子,一刀挥去。 老人捧着受伤的右手倒在地上,鲜血淋漓,痛苦地呻吟着。而铸成大祸的儿子,竟连看都不看一眼,扬长而去。 从此生死不知。正是乱世,不知怎的,儿子再回来的时候,是将军了。起豪宅,置美妾,多少算有身份的人,要讲点面子,遂也把老父安置在后院。却一直冷漠,开口闭口“老狗奴。”他自己夜夜笙歌,父亲连想要一口水喝,也得自己用残缺的手掌拎着水桶去井边打水。 邻人都道: “这种逆子,雷怎么不劈了他?” 许是真有报应这回事吧。一夜,将军的仇家寻仇而来,直杀人内室,大宅里,那么多的幕僚、护卫、清客,逃得光光的,眼看将军就要死在刀光之下。突然,一个老人从后院冲了进来,用惟一的、完好的左手死死地握住了刀刃。他的苍苍白发,他不顾命的悍猛,连刺客都惊了一下,他便趁这一刻的间隙大喊:“儿啊,快跑,快跑……” 自此,老人双手俱废。 三天后,逃亡的儿子回来了。他径直走到三天不眠不休、翘首期盼的父亲面前,深深地叩下头去,含泪叫了一声:“爹一一” 一刀为他,另一刀还是为他,只因他是,他的儿子。 (草根摘自《倾城十年:芙蓉锦》文化艺术出版社)
第9篇、教育故事:亲情、爱情、友情,何为重?
或许两者本不能作对比,两者同样重要,缺了任意一种生活都是遗憾。但请问做为一个男人,在你心中究竟是故事,假如母亲和女友同时落水(都不会游泳),你会选择先救谁呢?答案各不相同,有先救母亲的也有先救女友的,不管先救谁,敢说出答案的就算是一个男人的。有人的回答是看情况决定,这类是理智型的人。还有人的回答是有这么凑巧吗?怎么可能是啊!这种凑巧的事出现的可能少之又少吧!几乎不可能吧!但是我们说的是假如有这种情况发生了,你会选择先救谁呢?说凑巧说不可能发生的人纯粹是在逃避这个问题,因为你跟本不敢去面对这个问题。先救女友的说你不孝顺,先救母亲的女友说你不爱她,更有可能因此而分手。作为一个男人,这个问题太难,一边是深爱的女友,一边是养育自己几十年的老母亲。不管先救谁,别人都会有不同的评论。
反过来说,如果这个问题抛给我,我也同样为难。但请问落水的母亲和女友心里又是怎样想的呢?做为母亲大都希望你先去救女友吧!但女友呢?我认为大部分的女孩希望你是先救自己吧!并不是我贬低现在的女孩,同样做为一个女孩,我也希望男友先救的是我。可我希望理智点的男孩先去救母亲,如果是一个好女孩她一定会体谅你的,如果因此她提出分手,这样的女孩分手也罢。一个连你母亲的醋都吃的女孩,你却要和她相处一辈子,不累吗?
亲情的故事和感人的爱情故事同样都让我们感动着。可我们想过吗?其实真正的爱情总有一天也会成为亲情的。
父母养育几十年,却不及你与女友相爱的几年吗?如果你连父母几十年的爱都不能发现,不能珍惜,那又怎样去珍惜女友的爱呢?对于父母你只需一点关心,他们就很知足,很感动。可女友呢?你付出所有的爱她们依旧不满足吧!认为这是理所当然的,那是因为你给予她们的爱太多了,烦了,厌了,麻木了,所以没有了那一丝感动。所以爱别给太多,太多的爱永远不会知足,永远不会珍惜。把给女友的爱分一点给父母,他们脸上就能少好多皱纹的。不信的,试一下吧!
第10篇、那年,桃花一场
一
苏文可拖着行李箱,走下了火车的站台。
陌生的城市,陌生的人,唯有那个名字,是在心底念了无数遍。她想自己大约是疯了,为什么会真的来到这里,对自己压抑了无数次,但还是忍不住,来到了这里。
打车到了离医院很近的宾馆住下,那间房间选得真好,正可以从正门看见医院的全貌,她知道陈维格就在里面,或许是一间采光极好的办公室,有大大的办公桌,桌上装着电脑,背后是一套放资料的书柜,离办公桌大约两三米的地方还有几个沙发和茶几,是招待临时来客人用的,饮水机里面的水一直开着。可是,这都只是想像,她并不知道他的办公室是怎么样子,虽然她是那么的想知道。
打电话给他:“我在离你很近的宾馆里,要过来看看吗?”
“你怎么会来这里?”他的声音充满了惊讶。
她轻笑一声:“想来,就来了呗。”
随即挂了电话,她甚至可以想象他的神情带着点惊讶和慌乱,或者还有很多的愤怒。但是他有什么资格愤怒呢?
不一会儿,就看见陈维格的身影出现在医院门口,却是那么的悠闲散漫,一点都看不出有什么端倪,仿佛他出来见的只是一般的客户,而不是如此危险的她。以前怎么没有发现他那么的能装呢?
其实,或许他一直就是伪装的,连对她的爱以及当时的甜言蜜语,全都是伪装的,不然当初为什么会如此的决绝?
二
认识陈维格,是在大二的时候,那时候她还是一个懵懂的护理学院的小女生,而他是临床系的进修生,通过他的老乡她的同学在他的宴请中认识。
他才来她们学校进修,便通过各种关系,以开老乡会的名义,召齐了在这个学校学习的老乡,那时候的学生,有免费的吃饭和玩乐,谁不乐意啊?甚至还有几个不是老乡却来混饭的,比如她,苏文可。
其实因为她们护理系的人去得太少,同学腼腆,硬拉着她去壮胆的。
他的酒量实在了得,一共三十多个人,他硬是一个一个敬了过来,当与她敬酒时,问了一句:“老乡,哪里人啊!”她立刻羞红了脸。
还是同学解的围:“不是老乡,是我的同学,特地带过来陪我,不行啊?”
“行的行的,这么美的美女,我是求之不得啊!”这样的油腔滑调,立刻逗笑了一大群的人,尴尬也随之化解。
她借着灯光偷偷的打量他,修长的身材,英挺的相貌,爽朗的笑声,看得她心里一阵的小鹿乱撞。那一晚上,她的目光就没有离开过他。
在离开的时候,他向每个人道别,轮到她时,他说:“美女,留个联系方式吧,以后有空可以常出来玩。”
她忍住心里的雀跃,有些害羞的交换了电话号码和姓名,至今还记得他对她名字的赞叹“苏文可,真是一个好听的名字,而且还显得学识丰厚,想必是个才女吧”。
这句赞叹她记了好久,只是到后来才明白,称赞女生的名字,只不过是他猎艳的一个手段而已。
三
不一会儿便传来了敲门声,她走到门边,竟然有一丝的恍惚,真的要以这样的方式见面吗?
打开门,看见了他的脸,没有笑容,眼神阴晴不定。她突然有点后悔,她害怕这样的他。
刚关上门,他便迫不及待的吻上她,如此的猛烈,让她措手不及,略带反抗的想要推开他,却发现自己一点力气也没有,她也开始反击,两个人就像两只小兽一般,猛烈的互相攻击,却又想将对方揉进骨子里。
不知道吻了多久,到双方都精疲力竭,才放开对方,躺在床上喘气。
“你不该来这里”。待到大家都稍微平静了一点,他说。
她愣了愣,反唇相讥:“是你害怕我来这里吧。”
他转过头,无奈的看了她一眼:“明明知道我们不可能,你来了又有什么用?”
她开始大笑,狂放的带着撕心裂肺的笑,笑得陈维格一阵慌乱。然后听见她的哭泣。
半响,他正想着措辞要安慰她,却让她的话吓了一跳:“我得不到你,我也可以让别人得不到你。”
他死死的盯住她,很后喉咙里挤出来的声音:“可可,不要胡闹。”
她偏过头,风情万种的看着他:“陪我一天,好好的陪我一天,不然我让你那位知道我们的过去,看你这个院长女婿还怎么当下去。”
他一面痴迷于她的风情,却有一面顾忌到她说话的准确性,很后叹了口气道:“好。”
然后以一种轻到不可闻的声音说:“可可,你怎么变成这个样子?”
我怎么变成这个样子?为什么不问问你自己做了什么?我们的爱情,就被你谋杀在你的仕途里。让我那么的措手不及。苏文可几乎想将心里的话吼给陈维格听,可是,却什么也没有说,依旧那么风情万种的看着他。
四
苏文可学生的时候,并不像现在这般风情,那时的她齐耳的短发,淡淡的眉眼,红润的脸颊,是一个让人怎么看就怎么觉得顺眼的清纯姑娘,还没有学会用妩媚来吸引男人的眼光,但依旧有人发现了她的美。比如陈维格。
陈维格经常借着各种名目请她和她的同学出去玩,在一起时也毫不掩饰的露出对她的喜爱,同学也是个心思细腻的人儿,不久就发现陈维格的小心思,后来的相约,便总有借口不去。
一个郎有情,一个妾有意,两人自然而然的在一起。
但是,苏文可并不只是名字很文雅,她本身也是出生在书香世家,对于性教育方面是极其的严格,如果想要在为结婚之前,做出一番出格的事情,那是万万不可能的事情。但是有句话说,情到深处,什么事情都可能发生,于是就这样发生了。
两人约好去峨眉山看日出,本来可以在山下的旅馆住到凌晨三四点过,然后随大队一起爬上山,刚好可以到看日出的时间。但陈维格不同意,说那时候一路上黑黑的,他不放心,便在头天下午爬上山,他带了帐篷,两人可以在帐篷里面暂时住一夜,到第二天起来就可以看日出。
那时候的苏文可,只想着半夜起来爬山确实有点为难自己,便接受了这个提议,但却没有想到,一个小小的帐篷里,可以发生很多事情。
虽然带着帐篷,但他们忽视了山上的气温极低,光是一条薄薄的毛毯,根本不足以御寒,于是两人从分开睡到紧紧抱在了一起,互相交织的气息,让他们情不自禁的吻起来,然后苏文可就觉得自己的身上仿佛被点了一把火,想要将自己燃尽。第二天早晨,他们错过了日出。
毛毯是苏文可带回去洗的,看见上面的血迹,她的脸红得仿佛要滴血,她一直忘不掉那一晚,他的怀抱是那么的温暖,那么的温暖,仿佛要融化了她一般。
五
整整一天,陈维格带着苏文可逛遍了那个城市的街道,带她去吃那些有名的街边小吃,那是他们还在一起时,他时常给她提起的,那时她憨笑着说,到时候一定要将他说的小吃吃个遍。现在,也算是实现了当时的承诺吧。
苏文可玩得很开心,吃了很多东西,她觉得自己和陈维格仿佛回到了学生时代,她们穿越大街小巷,去寻找新奇的食物,每到一处便要吃个尽兴。
回到宾馆,陈维格便要离开,她看着他,一件一件的脱自己的衣服,笑道:“难道你忘记了这个身体给你带来的快乐?难道你不想再拥有一遍?”
陈维格看着那依旧迷人的身体,吞了吞口水,立即抱住她,狠狠的吻下去。她们之间的吻,已经没有了当初的甜蜜,当初的柔情,有的只是掠夺和报复,互相伤害。
他们互相撕扯,互相啃咬,用尽全部力气来做这场性爱,因为彼此都明白,这只是一场仪式,一个告别的仪式。
在陈维格沉沉的睡去时,她留下了眼泪。当初陈维格进修完成,离开她回到家乡去,两人依旧甜蜜,每天的电话短信联系,有时候他放假,还会到学校来找她,两人在外面的宾馆,互相温存。可是,在她大四的那年,就突然变了,他消失了,电话打不通,短信没人回,就像是人间蒸发了一般,她找不到他。
失魂落魄了好一段时间,同学才带来消息,他结婚了,是院长的女儿,而他也荣升副院长。
为了他的仕途,连一声告别都没用,他就掐断了两人的爱情,让她独自在一边,失魂落魄。
辗转了很久,才终于联系到他,苦苦的追问,不过是自己的不甘心,也只换来一句:“可可,对不起,我终究败给了现实”。
她以为她永远也不想再见到他,却还是忍不住来寻他,可是这样的见面,也不过是将对方推到了绝境,无可挽回。
清晨他醒来,已没有了她的身影。只有一张纸条:“这次到来,不过求一场心死,回去我即将结婚,从此,老死不相往来”。
他拿着纸条,久久的坐在床边,然后用打火机,烧掉了这张纸,离开。
不过是,那年,桃花一场。第11篇、轻轻地爱你一生
生活中往往会有很多意外,我的初恋就是这样。
开始的时候我并不知道,后来我才明白,我的初恋其实就是一条温情脉脉的通往失恋的道路。
我的初恋开始于高中的*一个学期。你会说,太早了,太早了。你这样说我很理解,很多人都会这样说的。如果你有幸见到她,你肯定不会再这样说了。
我心里慌慌的,不敢正眼看她。我不敢相信,尘世间的女子竟然真的可以拥有这样的容貌和神情,以及说话的声音,走路的姿态。
她把我的学习生活搞糟了,一团糟,但我一点儿也不怪她,要怪就怪我自己。甚至,我恨自己,恨自己以学生的身份走进她的生活。
她是我的老师,语文老师,而且是班主任。
她刚刚毕业于一所名牌大学。
我喜欢她,但我不敢说。她却先说了。
她说:“你的作文写得真好,我喜欢你。”
我的心一下子乱了起来。太突然了,我一点儿心理准备都没有。从她的办公室里走出来,我很想哭。
那时候,我不仅作文写得好,其他各科的学习成绩也都很好。后来就不行了。第二学期,我的成绩下滑得厉害。不行,我学不下去。我吃不好饭,睡不好觉。在课堂上我什么也听不进去。我只能听见一种声音,她的声音。
她说:“我喜欢你。”
她说:“我喜欢你。”
我神不守舍的样子,一定让她觉察到了什么。她开始履行班主任的职责了。她一次又一次找我谈话。她追问我,她逼我。我什么也不说,低着头、红着脸,什么也不说。
很后一次她显然是生气了。是的,她很生气。
她说:“你不要拿自己的前途开玩笑!”
她说:“你是不是爱上了哪个女孩子?你说,她是谁?!”
听她这样说,我也很生气。我抬起头,看着她,看着她的眼睛说:“是你。我爱你!”
她愣住了。她流泪了。她的眼泪像露珠一样,在一朵水莲花的花瓣上滚动着,滚动着。冬天陡然降临了,空气变得寒冷而沉重。我像一条不幸的鱼,被冻在冰中。我能看见爱情的方向,但我无力游动。
第二天,我收到她的一封信,是情书。
此后,我会常常收到她写来的信,都是情书。
她在信中告诉我,她喜欢我,她真的喜欢我。她希望我能考上一所名牌大学。如果我能考上,她会更加喜欢我,她会喜欢我一辈子。
我喜欢听她这样说。我也经常给她写信,我告诉她,我想到她的母校读大学,我一定要到她的母校读大学!
我的情绪渐渐稳定下来。到了高三,我已经是全校学习成绩很优秀的学生了。
在那个阳光灿烂的夏天,我终于要到她的母校去读大学了。她兴高采烈地送我到车站。临上车的时候,她在我的脸上,轻轻地吻了一下。
我差一点儿晕倒在站台上。
我很快就知道,其实,在初恋刚刚开始的时候,我就已经失恋了。
我收到了她的信。她在信中告诉我,当初,我对她说我爱她的时候,她跟她的恋人正准备结婚。她的男友是她的大学同学,他们之间的感情很好。为了我,她推迟了婚期,一再推迟。她说服她的男友,不要到学校里去找她。她说,现在,她已经是一个幸福的新娘了。她请求我原谅她……
我长叹一声,推开窗户仰望夜空,夜空里闪烁着明亮的北斗星。
她说:“请你不要伤心,我会轻轻地爱你,爱你一生。”
我也会。我也会用自己的一生轻轻地爱你。老师,你听见了吗?
第12篇、李美丽也有情书
7年前,我在一所师范大学读大一,寝室里的几个女生个个漂亮。
进大学不到半年,寝室里几乎每个女生都收到了男生的情书或玫瑰。只有一个叫李美丽的女生例外。
李美丽并非长得不好看,只是她来自农村,风吹日晒的缘故,皮肤有些黑,再加上家庭条件所限,不能像其他人一样今天买裙子明天买皮鞋,因此在女生中多多少少显得有些黯淡,女生们也就多多少少对她有些排斥。特别是每晚熄灯后的“卧谈会”,大家争先恐后地说着恋爱趣事,李美丽的处境就不免尴尬。
日子一久,她渐渐成了我们寝室的“第三世界”。女生们见了她,都有些爱答不理的,她也不怎么待在寝室,不上课时基本泡在图书馆。
一天,为了完成老师布置的论文,我去图书馆查资料,正好碰上李美丽。我向她点点头,就在对面的座位上坐下。
过了一会儿,有人用钢笔帽敲我的本子,我抬起头,见是李美丽。
“是不是你的?”她指着桌子的中间问。
我这才看到,桌上不知什么时候多了一封信,见怪不怪,肯定是情书。我望望四周,三张桌子外有两个窃窃私语的女生,一个男生站在书架前翻资料,还有七八个学生,但都离我们这张桌子很远。
那就只有可能是给我的了,我理所当然地拿起那封信。信捏在手里有些软绵绵的,像是搁在口袋里很长时间了。
撕开来,几个工整的小楷字映入眼帘:亲爱的美丽!
我使劲眨眨眼睛,再看,没错,真是:“亲爱的美丽!”
“是你的,给你的情书。”因为惊讶,我的声音很大,同学们纷纷把目光投过来。
李美丽的脸慢慢地红了,她拿起那封信,小声问:“是吗?”
那天晚上,李美丽*一次成为我们“卧谈会”的中心。女生们七嘴八舌地要她交代到底和谁“来电”。在李美丽赌咒发誓否认之后,话题就转为“谁在暗恋李美丽”。大家绞尽脑汁地列举了所有可能的“嫌疑犯”,我想起了一个细节,就说:“上午,站在书架前翻资料的那个男生,你走后,他马上也走了,会不会是他?”李美丽说:“真的?我怎么没注意?”于是大家又催我回忆那男孩儿的长相身高,看上去和李美丽般不般配。直到值班老师在门外大声咳嗽,我们才意犹未尽地闭上嘴巴。
情书事件后,李美丽在寝室里的地位有了微妙的改变。女生们对她的态度明显好转,李美丽也开朗了许多,说话声音响亮了,看人时眼睛也不像过去那样茫然,而是亮晶晶的,像含着一汪水。
大家都说,以前怎么没发现,李美丽长得还蛮有味道。男生也开始打听:你们寝室那个叫李美丽的,找了男朋友没有。
这些话,李美丽当然也听到了,她脸上的笑容越发灿烂了。
后来,李美丽又陆陆续续收到了情书和玫瑰花。再后来,数学系一个男生约李美丽吃饭,没有约到,就在电台点了一首歌《一只受伤的老鹰》,后被我们篡改为“一只受伤的苍蝇”,成为寝室里的经典笑话。
但直到毕业,李美丽都没有谈过一次恋爱,她依然每天往图书馆跑,很用功地学习,几乎每次考试,她都是年级*一名。大四后,她被保送为本校的研究生。
图书馆的那封情书究竟是谁写的?这个问题后来就不了了之。参加工作后的第二年,我出差到长沙,偶然碰到了李美丽,她主动向我提起了这件我几乎要淡忘的事。她告诉我,那封信其实是她自己写的。
我一点儿也不惊讶,因为只有我看过那封信,眼睛掠过信纸的*一眼,我就恍然觉得那是李美丽的字,那样工整流畅的小楷。
而这有什么呢,重要的是,她因此变成了一个快乐的女孩儿。
我们相视而笑,这是一个多么美丽的故事。
第13篇、自行车上的单恋
高中的我是校园里的一只流浪猫,逃课迟到是我的家常便饭,天天抱着一本世界名著,任凭我作家的梦想轻舞飞扬。
班主任几次找我谈话,问我到底住不住校?我告诉班主任,寝室那些臭袜子臭鞋子,还有如雷贯耳的打呼噜声我无法忍受,所以,我依然做我的走读生。因为学校离家很近,我只需要穿过一条商业街和小路就可以到学校。可是即便是这样,我还是经常迟到。
自行车上的单恋班主任不得不给我下很后通牒,不住校可以,但不允许我迟到。我嘴上答应着,但私底下却依然我行我素,迟到10分钟是家常便饭,很后老师为了不让我迟到,只好出了一个对策。那就是我迟到多久,便让我在教室门口站多久。
从那以后,我开始经常在教室门口站岗放哨,迎接同学们用目光做的炮弹,我孤军奋战,用冷漠孤傲来反击他们。后来,我感觉他们是一群无聊的家伙,和他们一般见识是一件无聊的事。当这群无聊的家伙再朝我张望时,我已经在他们的眼皮底下溜走了。这时候的我已在操场上自由漫步了,欣赏别的班级在操场上体育课。有时候,我还可以混进他们的球队,踢上两脚,但常常被他们不友好地赶出来。
她就在这个时候撞进了我的视线。她身穿运动服,特别文静,手捧一本书,在操场旁边的一棵梧桐树下看书。在这以后的日子,我常常在操场上与她相遇,次数多了,我便和她熟悉了,知道了她叫莫小艾,是邻班的同学,和我一样,也是因为迟到,常常被老师罚站门口。我心想,我这样的男生都受不了他们的嘲讽,更何况一个女生,怎么受得了这帮乌合之众幸灾乐祸的眼神。
慢慢地我和小艾越来越熟悉了,再到后来就互称难友。我问她为什么常常迟到,她总是笑而不答。这激发了我的好奇心,我决定做一次神秘跟踪,看看这样一个爱看书,又很文静的女生,为何会像我一样经常迟到。
我的跟踪行动是在一天中午放学后开始的。我提前奔出校门,在一个地方躲避好,等待小艾的出现。终于,小艾出现了,让我没想到的是,她一直步行走在小路上,走出小路,又穿过闹市,很后,她走进一个很狭窄的小巷里,进了一家小院,那是一家很旧的小院,房子是瓦房,已有些历史了。我在想,是应该进去看看,还是应该转身离开,正在犹豫时,小艾突然开门,我来不及躲藏,满脸的歉意,尴尬地说了句,你住在这里?小艾白了我一眼,便把门关上了,我猜想,她是生气了。
后来,我和小艾成了朋友,她也断断续续地告诉我一些关于她的事,她的父亲是一名矿上的领导,在一场矿难中受牵连入狱,母亲改嫁。她主动从省城的重点高中回来,边在小城学习边伺候年迈体弱的奶奶。知道小艾的经历后,我突然觉得,原来我与小艾的迟到原因是这样的天壤之别,心中突然对这个女孩子产生了一点怜惜。
我问小艾,为什么不买辆自行车?这样,也免得上课迟到。小艾笑而不答,我知道,也许我不该问,因为像她这种情况,一辆自行车也算是奢侈品了。看着小艾,我想都没想,就说,我们相隔得不远,以后,我就负责来接送你吧。小艾高兴地答应了,两颗年轻的心简单而真实地快乐着。
我们相约不再迟到,我的自行车成了小艾的专车,我则成了她的车夫。我们成了无所不谈的朋友,在自行车上挥洒着我们的青春和快乐。青春期的萌动是谁也阻止不了的,我发觉自己慢慢喜欢上了小艾,喜欢她的纯洁,喜欢她的快乐,喜欢她看书时的样子,她再也不迟到了,而我也因为小艾,成了班级里不被别人讨厌的男生了。
一直很想告诉小艾我的想法,我偷偷地给小艾写信,但又一次次地撕掉,因为我不想因为自己的唐突而破坏了我与小艾的关系。无数次的写信撕信后,我终于鼓起勇气,在一次送她回家后,我把信丢给了她,然后,狼狈地逃掉……
我不愿发生的事情还是发生了,小艾不再让我送她。她变得冷漠、陌生。我后悔自己不该给她写信,原本单纯快乐的生活就这样慢慢地离我越来越远了……
小艾突然的拒我于千里之外,让我内心有些无法接受,曾经以为她可以让我变得成熟,没想到,在离开她的时候,那个曾经叛逆的男生又重新回来了,我告诉同学们小艾的事情;我告诉同学们,我与小艾谈恋爱,因为种种原因又与她分开。我诉说着自己内心里很不真实的想法,我觉得伤害她,也许是我很好的解脱办法。那个迟到、逃课、玩世不恭的男生又重新出现了。
小艾很终还是给我回了一封信,上面写着:我们该好好谈谈了。我们相约在校园后面的小树林,见面的结果是,我们谁也没说话,先沉默,后来她大哭,哭得我魂飞魄散六神无主。我知道她为什么哭,因为我的话伤害了她,她一直不愿意告诉任何人她的家庭,她的生活。而我,却在知道她的秘密后,毫无顾忌地告诉了别人。看着她伤心至极的样子,我心痛极了,后悔极了……
后来,我再也没有见到小艾,她仿佛一夜之间蒸发了。后来我知道她的奶奶去世了,她又回了省城,我知道她想与我谈谈其实也算是跟我道别了。时过五年,我在一次偶然的会议上和小艾相遇。她变得成熟、风韵、楚楚动人。我向她忏悔我当年的幼稚和对她的伤害。她笑笑说,已经忘记了。
那天,我说我想借辆自行车,带她在省城里转一转,她没有拒绝。点头间,我们双眼间飘起了烟雾,青春的往事又在我们脑海中慢慢展开。
第14篇、考老师
大学毕业后,我进入一所重点中学教数学。因为学生都是精挑细选出来的,所以很少有功课不好的,教起来得心应手,非常轻松。 但是,一天,我忽然发现班上一位同学上课时心不在焉,总是对着天花板发呆。期中考试,他的数学只考了25分,太奇怪啦!全班只有他一个不及格,而且分数还如此之低。 一天,放学后,我请他到我办公室谈话。但是,那个孩子一问三不知,对成绩的大幅度降落,讲不出任何理由。他一再说,上课的时候他听不懂我在讲什么。但是我却觉得是他不用功,于是我就威胁他说去找他的家长。一听我要找家长,他立刻紧张起来,说他5岁时爸爸就生病去世了,后来妈妈也改嫁去了美国,留下他一个人和外婆一起生活。虽然经济情况很好,但是外婆年纪大了,不认识字,现在外婆如果知道他功课不好,一定会特别伤心的。 被我逼急了的他忽然问我:“老师,难道你以为我在骗你吗?难道我会做题目却假装不会做吗?” 我被他问得哑口无言,除了鼓励他以后上课用心听讲外,我还愿意替他补习数学,而且当天晚上就付诸了行动。 一开始,那位学生还不太愿意接受我做他的义务家教老师,但由于我的坚持,很后他也只好晚上乖乖地在我的督导下做练习。后来,我发现他其实并不笨,只是对数学反应慢了一点儿而已。由于我每周替他补习两次,他终于赶上了进度,考试成绩也越来越好。两个月后,我就不管他了。而那位学生和我的关系已经非常亲密了。 当时我和新婚的妻子还没有孩子,妻子知道那个孩子没有父母后,就经常叫他来家里吃饭。他有什么事情,也一定会来找我们商量,包括一些人生规划的问题。他考大学时也比较顺利,去学校之前还特意来向我们辞行。但是第三天,我收到一封他的来信,信的内容令我大吃一惊。 老师: 请原谅我骗了您一次。当年我的功课忽然一落千丈,其实是我故意的。我爸爸去世早,我非常想再有个爸爸,这样,有什么问题,我就可以好好地问他。因此,我想出来一个办法,我发现英语老师、数学老师和语文老师都是男老师后,我决定假装功课非常差,看看他们有什么样的反应。 英语老师对我特别差的成绩完全无动于衷,他将考卷发给我时,没有一点儿表情;语文老师将我臭骂了一顿,说他很痛恨不用功的学生,还罚我站了一个小时。那时候虽然只是初三,但是我的个子已经很高。要知道,高个子是很怕罚站的。第二天,《赤壁赋》一个字也没有背出来。语文老师发现我交了白卷后,立刻又让我罚站。在下课时,他还向全班同学宣布他已经放弃我了。 很好关心我的就是您,您不但一再问我是怎么回事儿,还替我补习。其实,您只要关心我一下就够了,我完全没有想到的是,您竟然免费当了我的家教。在您教我的时候,我必须假装不懂,那样装了整整两个月后,我才“脱离苦海”。但是我从此发现我很会演戏。很让我感动的其实是师母。她对我的关心和爱护,我永远不会忘记。 师母*一次请我到家里吃晚饭的时候,正赶上寒流过境。那天,我故意没穿夹克,师母看到我单薄的衣服后,立刻“押”着我到附近的一个冬衣地摊儿,给我选了一件厚夹克。我知道你们做老师的工资并不高,但是你们还对我那么好,我知道我幸运地找到爸妈了。 从此以后,我将您当做我的爸爸,有什么事情,我都会问您,您也都会给我好的建议。您对人诚恳,我也学着尽量对人诚恳。 老师,在此我请您原谅我。我当年之所以骗您,实在是迫不得已。我真的需要一个好爸爸!您对我如此关怀,从此我凡事都有人可以商量了。由于您在我学习不好时没有放弃我,您是我一生中对我影响很大的人。 祝安! 骗您的学生 看完这封信,我出了一身冷汗。我们做老师的一天到晚考学生,却很少想到学生也在考我们。我的那位学生给老师出了一道考题,显然只有我通过了那场考试。 田龙华/荐
第15篇、向左睡的那种人
上学时,英语老师给我们讲了一篇文章,涉及一个有趣的推测:人的睡姿大体有四种———朝左侧睡、朝右侧睡、仰睡、俯睡,而且不同的睡姿习惯表示不同的性格。
我毕业参加工作时,一起住宿的室友有四个,每一晚睡觉时我就会不由自主地想起那个关于睡姿的测试,文中说身体朝右睡的人周到细心,人际关系好;朝左睡的人自私霸道,容易为小事斤斤计较;俯睡的人既不想以前的懊悔也不会考虑以后的忧愁,属于今朝有酒今朝醉的那种人;而仰面睡的人则开朗、乐观、稳重。
趁大家都熟睡时,我悄悄起身观察室友们的睡姿,发现他们三个人中只有小刘一个人朝左睡,自那开始,我总忘不了对朝左睡的人的推测,每天和小刘说话时都倍加小心,生怕和她发生什么矛盾。生活上的事,诸如买米面、买菜、交电费、交水费这类的细账,我也首先建议全交给小刘处理。就怕哪一天在这些事情上多出是非来。
其他两个室友不明白我葫芦里卖的什么药,我扬言天机不可泄露,大家也就不再追问了。开始小刘还挺积极的,人也任劳任怨。日子久了,小刘不免厌烦了,有时会抱怨那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太乱,她不想管了。我不禁在心里想:“有些人就是自私啊!霸道惯了嘛,没办法!”
有一天晚上,小刘加班没回来,我忍不住向室友宣布了那个推论,又说了我观察的结果,告诉她们小刘是哪种类型的人。等我说完,不但没有得到想像中的赞许,相反他们都笑了起来,还反驳我说:“喂,原来你还不知道啊,刚搬进来那天下雨,小刘去阳台蹬上凳子为你摘晾晒的衣服时摔了下来,把右胳膊磕青了一大块,一碰就疼,那时她能朝右睡吗?别扭了好几天呢?对了,你说朝左睡的人怎么着了?我每天醒来可都看见你是朝左睡的呀!……”
我不禁脸上发烧,心里检查起自己,觉得当初的做法有些狭隘,再说,这推测不灵!我敢说自己也不是推测所说的向左睡的那种人。
第16篇、毕业离歌
伤感的怀念
实习结束,毕业在即,我回到了荆州,我的大学。
并不喜欢这座城市,却难舍那城墙和古道。每次走在城墙边的古道上,总是习惯一只手扶着灰黑的古老城墙,然后抬头仰望墙缝里生长出的繁茂树枝,任高跟鞋在石板上敲击着,把它当音乐来聆听。城门外的墙根处常常坐着三两个算命先生,光头,闭眼,坐在竹椅上,面前摆着神秘的签盒,旁边靠着一根竹棍,安静而祥和。
很想以他们为主角创作一幅画,背景是一直延伸到远方的城墙,基调定为黑白,画的名字呢,就叫“岁月在墙上剥落”。正想着,一阵欢乐而清脆的笑声传来,放眼望去,不远的地方,有小孩子在护城河边钓虾,清风渐起,有叶子落下,悠悠飘进河里去了。
校园里,林荫道上的合欢树上开满了粉红的绒花,稍有风雨,树下便落英缤纷。树下有沉浸读书的文静女生,也有窃窃私语的校园情侣。 一切安静而美好。然而这一切于我而言,即将是回忆中的风景了。
我知道,即使是在若干年后,我依然会怀念这里的一草一木……怀念那些悠闲又忧伤的日子……可是,如果让我选择留下,我会马上说:“不!”因为我并不从心里喜欢这个地方。
这样的怀念和这样的感伤,你是否明白?
就像一个不体贴不称心的情人,一个志不同道不合的朋友,在离开他们的时候,你仍然不能做到潇洒自如,甚至还会暗自垂泪。
不为别的,只为那共同度过的时光,或者说,是青春。
夏至未至
夏至未至,习习的凉风和天幕上的点点星光,初夏的夜给人安全的感觉,四周都是暗的,却又隐隐发着光,到处都是静的,却又有不知名的虫鸣四起。盖一条薄毯,清爽又体贴,即使是失眠的夜晚,也不觉心情烦闷。
夏天里人容易变得任性,比如我,看五花八门的书,写凌乱不堪的文字,打开收音机,听电台DJ富有磁性的声音。有个喜欢的节目,背景音乐是《虫儿飞》:不怕天黑,只怕心碎,不管累不累,也不管东南西北。纯净的童声合唱,让人想要落泪。
诗人说,夏天是失恋的季节,史铁生就说了,情人们不在夏天失恋,仿佛就对不起爱情。爱情总是开始得轰轰烈烈,结束得莫名其妙。
青春已过一半,还没有找到另一半。
盛夏的果实
对于盛夏,我有种本能的畏惧,午后树间绵长的蝉鸣,叫得人心里发虚,透着树叶漏下的细碎的阳光,明亮得让人想哭,想着未知的前途,心里一片茫然。
大学四年中的两个盛夏,我都留在学校做暑期家教。家教的地方和学校相隔遥远,分别坐落在这个小城市的东南和东北角,每天坐12路公交车,大多数时候,车里是满满的人,十分拥挤,空气里混合着汗水的味道,没有人讲话,却始终感觉嘈杂。r我习惯坐在靠窗的位置,看窗外的街景,看那一张张熟悉的广告牌,想着模模糊糊的心事。
MP3里响着莫文蔚的歌《忽然之间》:忽然之间,天昏地暗,这世界可以忽然什么都没有,我想到了你,再想到自己,为什么我总是非常脆弱的时候怀念你。
退园的过客
一场台风过境,天气变得无比凉爽,恍惚以为是到了秋天。
学校有个后花园,名字很有诗意。叫退园。大多数的时间里,园子里安静极了,一棵棵错落有致的树卫士般挺立着,一两只小鸟偶然叫一声停在树上,又扑棱棱地飞走了,淡淡风起,落下一两片半黄半绿的叶子。树的周围依偎着轻柔的花草,在风中轻轻摇曳,不知名的小虫忙碌地爬进草丛……阳光洒下来,一切都是那么安详,那么亲切。
时光仿佛一下子回到当初我*一次踏进这园子的时刻,那一刻的错觉。她,一直在那里,等了我许多年。
这园子已经有了百年的历史,她看过多少过往,见证过多少聚散离别,承载着多少沉郁苦闷多少悠闲自在啊!我不过是个过客。可她接纳了我,在那些压抑苦闷和狼狈空虚的日子,她的冰凉的石凳总是给我慰藉,她是包容和博大的。
很后的告别
论文答辩结束了,散伙饭吃了一场又一场,告别的话也说了许多次,荆州的古城墙也再走了一圈,然后我们该做什么好呢?忽然没有了目标,心情开始变得焦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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